法律问答

A16周岁,身高175公分石面貌成熟,像二十五六岁,初中毕业后待业在家,某日偷拿家里的1万元买了辆摩托车。该摩托车买卖合同的效力状况如何?A父亲发现此事后,起诉到法院,要求商店将1万元退给自己,同时自己将摩托车退还商店。父亲的申诉要求是否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2019-06-20 17:15: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对于侵权行为而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2、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 一定得有买卖合同,这是为了证明车辆的来源是合法的,房屋买卖与车辆是一样的,没有买卖合同是不可能给办理过户手续的。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需要交付标的物,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 既然是在工作时间因工作而受伤,那就应该是工伤了,得按工伤保险条例的有规定来处理.建议申请工伤认定,进行伤残鉴定,再按有关规定处理。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
    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