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中国XX一名士兵,曾先后荣立两次三等功。,现以退休,按规定军以批复的有5%的工资待遇,但是我们是野战师上没有军级,这样的单位批准三等功能否有5%的待遇?完毕,请答复。谢谢。

2019-06-20 18:49: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荣立三等功的优秀公务员,其退休时的养老金金额与没有荣立三等功的相同工龄,相同职级的其他公务员的养老金金额是一样的。根据公务员奖励有关规定,公务员奖励种类为: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在实施的过程中,因地方政策不同,实施奖励的情况也不同,一般是:一年年度考核优秀,给予嘉奖;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在本单位内有重大贡献的,给予记三等功;连续五年年度考核优秀,在本系统内有重大贡献的,给予记二等功;连续七年年度考核优秀,在本省市内有重大贡献的,给予记一等功;对国家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授予荣誉称号,对授予荣誉称号的公务员,可以给予晋升职务工资档次奖励,也可以给予一次性奖金。
    谢谢阅读!
  • 劳务派遣员工和单位的正式工待遇方面是完全一样的,根据《新劳动法》规定,派遣员工与正式工必须同工同酬,如果出现不同待遇了的话,你完全有权利找到相关机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根国务院和劳动社会保障部的规定,从事井下工作满9年的,可以提前五年办理退休手续。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劳动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规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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