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骑电动车闯红灯被撞责任如何划分?谢谢

2019-06-20 20:20: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发生交通事故,要报警,由交警调查事实,出具事故认定书,后就民事赔偿,各方可协商,也可诉讼解决。
    2、关于赔偿的标准,以实际损失为准,以医疗费票据确定医疗费数额,如没有损害,法院不会判决赔偿的。
    参考法律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骑电动车正常行驶,被突然横穿马路的行人撞倒,骑车人受伤,首先应该报警,待事故认定出来之后,按责任划分。
    1、只存在一方过错的,该过错方承担全部责任。
    2、双方或双方以上的过错的,按过错程度和对事故发生的重要性共同分担。
    3、各方都无过错,则都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他方无责任。
    5、从我国司法目的和国情出发,法律规定,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做出符合地方实际的交通事故地方规范。
    过失责任原则,它是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按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
  • 发生撞人后具体责任依据下列情况进行划分
    (一)、当事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该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因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2、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确有证据证明未逃逸当事人有过错的,可以减轻逃逸方当事人的责任;没有证据证明未逃逸当事人有过错的,确定其无责任。
    3、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二)、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按照以下规则认定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1、事故一方当事人因具有违反各行其道、让行规定等严重过错行为而发生事故的,负事故主要责任;另一方当事人因具有一般过错行为而发生事故的,负事故次要责任。
    2、事故双方当事人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相当的,承担同等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 行人闯红灯被撞分几种情况(按可能性大小排序):
    1、无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且事故位置在人行横道线上。机动车全责,行人无责。
    2、无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行人偏离人行横道线。
    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
    3、有证据证明(路口有摄像头,或者第三方人证)行人闯红灯。但是行人已经在机动车道上,而司机未加注意。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
    4、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
    而且行人突然闯入机动车道,机动车急刹车都无法避免事故。机动车次责,行人主责。
    赔偿方面,首先在交强险限内(1万元)赔偿行人,不足部分机动车一方按责任再赔偿行人。即便机动车无责,也要赔10%给行人。
    赔偿项目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7-33条,原文太长了,自己网上去查吧。
    另外,机动车主责的话,还要承担刑事责任。积极赔偿可从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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