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出生证 怎样才能上户口!以前在私人医院生的 没有出生证 现在孩子要读初中了 没有户口不行 上户口又得要出生证 怎样才能上得了户口

2019-06-21 00:05: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同时,《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其次,如果一方不履行关于孩子的抚养义务,那么另一方有权利进行起诉。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未婚同居孩子上户口: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 1、没有《出生医学证明》,原则上来说,是不能申报户口的,而户口本上的记载,是有法律效力的;  
    2、在当事人不能交验《出生医学证明》佐证户口本的”出生年月“申报有误的前提下,是不能更改的;  
    3、建议当事人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去孩子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说明该户口的形成原因,并根据对方的提示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没户口,如果符合落户条件的,由本人或被投靠人向申报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一、新生儿/孩子怎么上户口
    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二、未婚生子怎么上户口
    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罚款数额请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
    三、非婚生子怎么上户口
    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此外,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