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各位律师好;我想咨询我家的一个土地纠纷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我们村学校有自己的土地、现在由我家承包了5年、?今年是第三年、但是我们村村委会占用田某的土地把我家承包的学校的地允给了田某、这不现在开始农忙了、?我家是承包学校的所以现在开始收拾地了、谁知道田某家也跟着去收拾了、他就说大队让种的、??而我们找大队?大队说他们把地收回了、但是找学校学校还让我们继续种?说还是他们的地、?现在我们俩家一碰面就冷眼相对、?这个问题应该怎么解决呢??找谁解决?

土地纠纷
2019-06-21 06:29: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婚姻法》第39条第二款规定:“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2001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闪的通知》第五条也规定有关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对侵害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案件,应当依法及时受理。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享有的土地权益,就是占有、使用、收益的权益,即为用益物权,属夫妻共同财产权益,在夫妻离婚时,这一用益物权是可分的,属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法院审理应当审理裁判。
  • 工程承包纠纷的解决方式:
    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和解,或者通过第三者进行调解。
    2、和解是指当事人通过自行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发生的争议。调解是由当事人以外的调解组织或者个人主持,在查明事实和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说服引导,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友好地解决争议。
    3通过和解或调解解决争议,可以节省时间,节省仲裁或者诉讼费用,有利于日后的继续交往和合作,是当事人解决合同争议的首选方式。
  • 土地管理法16条: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1、如果伤情达到轻伤或者以上,需要承担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可以报警,同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
    2、身体受到伤害的赔偿,首先要做一个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的鉴定在每个市的大医院都有鉴定中心,可以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3、赔偿的具体数额要根据医疗情况以及伤残等级鉴定情况确定受损失的大小,因每个省的以及城市居民以及农村居民的赔偿标准不同,以及受害者年龄的不同都会影响赔偿的具体数额,鉴于计算的复杂以及案件的个别性,故无法提供具体的详细的赔偿清单。
    4、如果对方拒绝赔偿,人身损害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建议及时收集证据起诉,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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