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欠钱不还。没借条。有转账记录。我应该怎么办

2019-06-21 07:39: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照法律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非法活动而借款,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因此,因赌博所产生的接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选择不还钱。《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试行))第163条、164条的规定予以制裁。
      赌博是一种民事行为,但却是一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我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赌博是明令禁止的,不得赌博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公民和法人必须无条件遵守。
    本案债务是因赌博所生的债务,因其违反了上述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当然不产生债的效力。赌博行为也是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又称违反公序良俗。
  • 对于有转账记录而没有借条的情况,可以通过你的主张以及银行转款记录来认定是借款关系,当然如果能提供借条更好。建议起诉处理。可以以银行转账记录作为证据,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
    第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 我国《民事诉讼法》在第216条是这样规定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此款即是申请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所在。

      人民法院判决后,欠债人仍不偿还借款,你即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以下强制措施进行执行,甚至可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对其处罚:

      
    1、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3、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4、 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5、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也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7、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所谓“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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