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南京交的社保,离职社保转到户籍所在地后,更改名字了,能在户籍所在地更改社保信息吗?

2019-06-21 09:42: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办理社保异地转移。 步骤
    1、让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开具一张同意接受的函件,如果是外省转如要出具汇款信息;各机构要求不一样,有可能是原单位所属社保机构出具同意调出函件,到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盖章。(可先电话咨询)
    2、持接受函(或转出函)到原单位社保所属机构办理转移,如原单位有社保专管员,可将接受函交托办理。
    3、原单位社保机构同意转出,出具“转移人员清单”含姓名、身份证号码、转入转出单位信息、参加工作时间、缴费截止日期等信息;“个人缴费记录单”含姓名、缴费明细、每年交费月份及账户余额等信息。
    4、持单据到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办理转入。
  • 更改社保信息流程是第一步,持变更后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参保人照片(以上资料一式三份)到兴宁市社保部门,填写《参保信息变更申请表》,变更表由社保局审核无误并加公章。第二步,持社保部门审核后的变更表、参保人身份证、户口簿、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清单到兴宁市地方税务局办理个人参保信息变更。
  • 如果是婚前购房但存在共同还贷,但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时,根据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 需要办理更名手续
    一、由于公安部门原因导致社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登记信息变更的,需提供下述文件到当地社保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更名手续。
    1、公安部门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注意:变更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证明内要注明原姓名、身份证号与现姓名、身份证号之间的关系,如只更改姓名且在户口本内有注明是曾用名的可不用提供此件)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4、个人申请(签名并盖指模)。
    二、当事人改名导致社保、住房公积金登记信息变更的,需提供下述文件到当地社保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更名手续。
    1、公安部门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证明内要注明原姓名与现姓名之间的关系,如在户口本内有注明是曾用名,的可不用提供此件)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4、个人申请(签名并盖指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