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家居销售,在五月份我跟一个四十多岁的男顾客相识,那时他刚离婚几天,后来他给我买家具。并且一直追求我,每天跑到公司来等我!后来为了追求我,送了我一些礼物,都是主动赠送,并且把我追到手以后就对我爱答不理,跟另外一个有婚姻关系的女人在一起了,我气不过他玩弄我,就发了一条短信骂他,后来当天他就带着那个女人来公司辱骂我,我当时被吓到了,没有报警,最近几天他的货要送了,经理打电话给他,他说到时候尾款他不给,他跟我谈恋爱时送的衣服之类的要折成钱来低扣他的家具尾款!他要把谈恋爱时送我的裙子,鞋子之类的东西折成钱还给他,但是那些东西都是他主动赠送的。并且还威胁我说不这样的话不会放过我的!

离婚
2019-06-21 14:05:0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两人一起供房,房产又是婚后的,肯定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2.怎么分配一般都是看你们协商还是走法庭,协商就是看你们怎么能达成一致即可,一般都是一人拿钱一人拿房,一人一半以后也不可能住在一个屋檐下,这是普遍的解决方式。走法律要看你们谁是过错方,最终按照比例来分。
  • 离婚了还同居不属于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事实婚姻的概念: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的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
    新的《婚姻法》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也就是说,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已经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