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在未喝酒的情况下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将道路中间的栏杆撞坏,没伤到人,也没撞到其它车辆,由于头部受到撞击,人从车里面出来后完全是懵的,打了两个110后不知道打通没有,后来去交警确认没打通,后来犹豫紧张就离开了事故现场,到附近的一个公交车站坐着,给我的家人以及同时打电话,后来我的一个同事到现场准备将我送到医院检查一下,送到医院门口后我说没得事,就再次打110电话后到交警去处理了,中间大概2小时左右,警官要我第二天到大队处理,我也已经把栏杆费用赔偿了,这个能算逃逸吗?我的车被交警拖走了,现在还在停车场,保险我也在两小时后报案了,他们能赔付么?

2019-06-21 14:36:3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们必须拿起法律武器保护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  需要记住的资料  事件发生的时间  事件发生的地点  肇事司机车辆的型号和车牌  颜色及其它特征  总之记住的越多就越能帮助警方抓住肇事司机  步骤/方法  拨打110说明事故地点,并尽可能的记住肇事车辆的车牌号,车型,等特征,说明肇事车辆逃逸方向,注意保护现场,如有伤者可以请求110派医院救护车辆到来。
      并交给模拟画像和视频交给公安机关。相应资料自己应当留存一份。  找保险公司,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之后,如果您是次责,您的保险公司只会赔付您的责任范围内的部分,不会赔付对方给你造成的责任部分。
      注意事项  出了事故之后一定要保持头脑的冷静和清醒,不要铸成大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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