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用人单位解初劳动合同发放的一次性补偿金要扣税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6-21 15:49: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讨薪?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2、没有缴纳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并要求经济补偿。
    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公司以降薪为要求逼退员工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务派遣是一种招聘人与使用人相分离的劳动力经营模式。劳务派遣有三方法律关系:
    1)劳务派遣单位;
    2)接受派遣单位,即用工单位;
    3)被派遣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58条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劳动合同法》所称用人单位。
    用工单位是《劳动合同法》中所指的接受派遣单位。
  •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同时和两个单位签劳动合同,违反劳动法吗?这个不是一定的
    按照劳动合同法来说,一名劳动者原则上只能和一家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同时与两家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很可能会导致一些法律上的冲突,其中还特别规定,如一名劳动者违法与第二家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原单位发现后提出,劳动者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
    但也不是绝对的,如果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存在,但不存在实际劳动行为或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发生实际劳动的,或得到第一家用人单位许可的,也可以与第二家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比较典型的例子是一部分国有企业内部人员内退,或原一些企事业单位实行的停薪留职行为,劳动者和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不再发生实际劳动,仅仅是社保关系挂在原单位,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再向劳动者提供劳动岗位的,劳动者可以另行寻找新的用人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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