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协议,孩子归女方,孩子从小跟女方生活,现在男方想抢走抚养权。??还没离婚之前小孩小的时候,爸爸经常夜不归宿,打电话也不接,没有做到父亲的责任,喜欢在外面找小妹妹,女方才提出离婚,当时女方为了照顾小孩,没有工作,只要了小孩抚养权,其他都是男方提出来的,学费给了,但是别的培训费不给,现在抚养费也不给了,男方还欠女方的钱,一直不还。现在男方想要回抚养权,怎么办?

离婚
2019-06-21 16:41:3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如果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如果符合以下调解,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根据《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