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报了一个英语培训班,签了学习合同,并且学习了一部分,没全部学完。前几天合同到期,培训机构说合同中规定所交学费不予退还,故剩下的学费也不能退。请问律师,这种说法有道理吗?合同中所交学费不予退还的条款能否算霸王条款?受法律保护吗?能否索要剩余款项?

消费者维权
2019-06-21 22:00: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与没有没有办理相关证件的培训机构签订教学合作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关键是看该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什么证书,这个证书是哪部法律法规要求必须要有,如没有就不能开展培训业务。假如需取得证书才能开展培训业务,而在没有证书的情况下仍然签订教学合作合同,就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是无效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劳动合同的期限届满后,用人单位会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但也有不续签的情况下,此时可能需要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约的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呢?   
    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2、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3、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 以劳动合同为例,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1、劳动合同的霸王条款违反法律规定,属于无效约定;
    2、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3、劳动合同中有霸王条款,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整改,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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