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问一下若夫妻双方在婚前都各自有房,婚后一方将房产卖出。再购房的话,是否算第二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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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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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规定,双方对
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
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2、婚前储蓄应当各自属于个人财产,如能提供
证据证明,在分割房产时应当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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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怎样认定二套房,银行与房管局认定二套房的标准不一样。在银行看来,之前有购房贷款没有结清在贷款购房属于二套房,之前按揭购房结清后或之前一次性付款购房,在贷款购房属于首套房。而在房管局看来,在购房前没有房子或者之前的房子已经卖掉,在购房属于首套,如果之前有房子在购房属于二套房。
有关政策规定,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也被划为家庭范畴,所以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房时,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即需首付50%、利率上浮
1.1倍。如果卖掉这套房产再贷款购房的话,可以按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再贷款购房则属于二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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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二套房,婚姻关系期间买的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有贷款也是等家在双方名下的,有专门的一个二套房的认定标准:
一、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算二套;
二、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二套房以上;
三、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若贷款未还清——算二套房以上;
四、 全款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算首套;
五、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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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