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男,26岁,因媳妇被打,上门理论,被5-6人殴打,全程无还手,头部被铁锹把打伤,缝了三针,已经1个半月,伤口已经基本愈合,对方从头到尾没有管过,调解不成功,现在依法走程序需要做伤情鉴定,因为伤口基本已经愈合,做鉴定还有效吗?(男,26岁)

暴力伤害
2019-06-22 12:50: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伤残等级鉴定是以病情经治疗稳定后为准。
      
    1、轻重伤的鉴定,是以伤后当时的创口(深达皮下部分)的长度,或者愈合稳定后的疤痕长度来定伤的,与缝合针的长度无关。
      
    2、你说的原伤口长度,是否是医院病历所说的长度?医院医生一般不会用尺子量长度的,所以不准确。
      
    3、只有法医鉴定的时候才会量创口或疤痕的长度。
  • 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在向法院起诉的同时或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做伤残司法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
    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第二十六条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 医疗事故鉴定有这些内容:①医疗事故鉴定的法律依据包括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药品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和《侵权责任法》等。 ②医疗事故鉴定机关:设区的市级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 接管辖的县(市)级医学会(下设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负责组织首 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 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有争议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③医疗事故鉴定专家的 选定:主要学科鉴定专家不得少于1/2,在需要查明死亡原因及明确 伤残等级时可以抽取法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