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由于她不带小孩。俩小孩生出来就我父母带大,期间我们多没支付过生活费也未管过小孩。如今我要离婚不知道小孩如何判决。她是湖北的如今在清远。我是湖南的如今我在韶关工作。小孩就一直跟随我父母在湖南老家上学。如果我要起诉我可不可以在我湖南起诉她。所有证据我也不知道如何收集证据。就靠嘴去说。法院会不会调查或事取证。

离婚
2019-06-22 13:56:3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
    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子女一定会归属于哪一方,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确定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够协商解决的,一般会通过到法院进行诉讼离婚来解决。
    法院会结合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以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进行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