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前段时间喝酒闹事,没有打伤人,也没有砸坏东西,被拘留14天,但是今天有通知说被带走了,要在里面半年劳教??他12年前进去过,这都十来年了,还会因为有前科被抓进去吗?

刑事辩护
2019-06-22 15:05: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法律规定,殴打他人如果造成轻伤以上的刑事拘留后还要依法逮捕,并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没有构成犯罪要予以行政拘留,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一、《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八条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刑事诉讼法》第83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公安机关会以《刑事拘留通知书》的形式,告知某某被刑事拘留。
  • 人身损害可以处15日以下拘留,合并执行不超过20日。
      相关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首先喝酒闹是要追究法律责任,因为喝酒前应该预见到醉酒后可能会做一些失控的事的。因此只主观上属于间接故意。如果没有伤人的话,算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一般是罚款,视情节严重可以处15天以下拘役。
    如果伤人了,则看情节轻重,严重的可能触犯刑法故意伤害,承担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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