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贷的购房合同是压在银行的自己手上没有合同怎么办

2019-06-22 17:31: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开发商私自更改关于违约金的条款,属于以欺诈的手段订立合同,根据第52条,关于违约金的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即使开发商没有作假,这个合同没有更改,这也是加重你的责任,排除你主要权利的条款,根据第40条,改条款无效.
    对于开发商这种行为,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关于违约金的条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
    1、转让方、受让方为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提供经公证机构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2、转让方、受让方为中国内地法人
    (1)公司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如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办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注册地在深圳之外的公司,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须办理公证)。
    3、转让方、受让方为境外法人:
    (1)转让方、受让方为香港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需经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公证人)办理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办理转递;转让方、受让方为澳门公司,其材料经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办理公证;转让方、受让方为台湾公司,经台湾地区公证人办理公证并经由台湾海基会寄送。
    (2)转让方、受让方为外国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需经当地国家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认证。
    4、房地产权证书。
    5、房产信息单(可在我处现场申请查询)。
    6、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
    7、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 没有书面合同应该如何举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
    首先,在司法实践中,证明买卖合同成立的主要证据包括:
    1、以要约和承诺的方式订立合同的,证明要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诸如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证据。
    2、以行为作出承诺的,证明该行为已为相对人所接受的证据。
    3、以合同书的形式订立买卖合同的,由双方共同签章的合同书,即为证明买卖合同成立的直接证据。
    4、根据《合同法》第33条只规定,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前可以要求签订确认书,合同自签订确认书时成立,因此确认书也是合同成立的直接证据。
    5、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买卖合同成立的,证明合同已经履行且为相对人所接受的证据,例如由当事人签署的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或者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
    如果主张买卖合同成立的一方仅提供由其自己签发的送货单而无对方的签章,则最多只能证明自己已经发送了货物,并不能证明所送货物已为对方所接收,当然不能证明买卖合同的成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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