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律师,咨询一个问题,我们现在居住的房子是老公父亲的名字,房子是亚运会拆迁搬迁分得的使用权房子,里面有老公的份额分得,后来房子可以购买了,就买下来了,名字写的是老人的名字,当时一家五口的户口都在这个房子里,而且居住在这里,其他地方无住房,请问,现在老人有权自己处置这个房子吗?

2019-06-22 17:57: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拆迁补偿就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让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形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就简单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1、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国家房屋拆迁的法定依据,但是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起。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一)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二)周转补偿费,用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按照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三)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按照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是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乘)宅基地面积(加)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乘)宅基地面积(加)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当然还有细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减)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者是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等于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 一,拆迁安置时的户口,按规定时限内的在册户口来计算(外嫁女应根据村规民约的约定来执行,各地不同)。当事人可咨询拆迁管理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以对方答复为准。
      二,房屋拆迁程序
      
    (一)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房屋的单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发布拆迁公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将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向社会公布。
      
    (三)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实施拆迁: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双方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办理证据公证。
      
    2、双方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 这个应该属于我国《物权法》关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章节中的第七十条至八十三条。其中按照我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分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和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根据以上规定,小区内的围墙应该属于业主共有,如果还需要了解相关事宜,仔细阅读物权法的七十条到八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就可以了。
  • 拆迁过程找律师的好处,
    1、维权指导。
    2、拆迁项目调查。
    3、参与评估。
    4、参与行政裁决。
    5、确定补偿合理合法。
    6、协商谈判。
    7、代理复议和诉讼。
    实践上拆迁中涉及的问题不止上述这那些内容,往往可能会与其他问题有交叉,如果委托了一名专业的拆迁律师,相信一定能够帮助当事人能够全面帮助解决被拆迁人的全部法律问题,直到达成满意的补偿结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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