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在苏州某建筑工地上干活,钢管掉下砸到脚上,导致趾骨骨折(有两处)当时在现场有报警,最后是120把我带到医院接受治疗,在医院消肿三天过后,准备做手术了,但是工地老板说要给我补交社保,要求我出院,重新找个医院动手术,当时我也只能听老板的了,因为还指望他给我治好,忍受着疼痛,出了院又到附近又进了一家医院,现在已经出院了,打电话找老板他就是一个字叫我 等,像我这种情况的话,怎么打官司找老板赔偿?要不要打官司?还有保险像这样有效吗?大概能赔偿多少钱?谢谢!

2019-06-22 18:01:5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对于在医院的医疗费用,公司垫付了医疗费,工伤赔偿下来如果包括报销的医疗费,公司向伤者要回之前付的医药费,这样做合理,因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不需要支付。但是,你要注意,很多时候,并不是所有的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都报销,而是符合工伤保险目录的才报销,工伤保险基金不报销的应该由单位支付,所以,你把工伤保险基金报销的医疗费给公司。
  • 社会保险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所以,关于社会保险怎么赔的问题要根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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