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刚认识一个朋友,他突然给我发信息说自己在国外需要10W来支付店面租金(健身房),我当时没多想就答应了,但是我仔细想了下,我跟他认识没多久,觉得不是很保险。他给我微信发了借条加签名还有本人身份证和还款日期的照片。我想我去交了这钱还有收据,我也了解他的健身房。我想问一下律师您,我这个钱借了保险吗?他这些有法律效应吗?

消费者维权
2019-06-23 05:35: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借条没有写还款日期,如果债权人不讨要的话,可以日后还。但是如果债权人要求还钱,随时讨要都是合法的。因为借条如果没有写还款日期,法律规定可以随时找借款人还钱。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零六条【借款的返还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把身份证借给别人是违法。  居民身份证,是指证明公民身份的凭证、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公民身份证明文件,是一种不包括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条件,代表着是中国人民身份的证明 。居住在我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所以,居民身份证不能出借,否则就是违法行为。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还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法律依据是: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 借条上未注明利息和还款日期,现无法联系借款人,想办法联系债务人催款。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借条上未注明利息属于无息借款,不能主张利息。借条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属于无固定期限借款,可以随时主张债务人还款。如果无法联系借款人问题最严重,当务之急应当想办法联系债务人催款,如果债务人不能还款,可以向法院起诉。
    通过法律解决。
  •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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