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受伤了,公司要承担什么责任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6-23 08:32: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2、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3、综上,您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三个月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会保险以及经济补偿。
  • 劳务派遣员工:主要是你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由劳务派遣公司将你派遣到相关单位。对于劳务派遣公司你是输出人员,对于输入单位你是输入人员。你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都应该由输出单位为你代扣代缴和缴纳。
    输入单位为你支付劳务报酬。报酬的多少由双方公司协商。你和输入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会签订一份劳务协议。这和你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内容上是不一样的,你在输出期间,要遵守输入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管理。
    合同工、有编制的员工:现在没有这个概念了,因为现在都应该是签订劳动合同的,都是合同工。只是合同期限不一样而已。而且签订劳动合同就算是正式员工,也就是你说的有编制的员工。
    按照你的思路,你在劳务派遣公司就是合同工,算是他的编制。
  • 公司如果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需要从第二个月开始向你支付双倍工资;
      
    一、如果你是因为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是没有任何经济补偿和赔偿的;
      
    二、如果你公司的行为有违法劳动法第38条中的其中一种,你可以以其中的一条为理由,给公司邮寄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这样你就可以有每做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1、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2、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3、综上,您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三个月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会保险以及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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