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胎违法生育第二胎合法生育二胎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2019-06-23 08:55: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生育保险关于生二胎是可以再次享受的。《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关于怎样才能享受生育保险是要求连续交满一定期限(一般是1年)后,而且在缴费状态的才可以享受的。享受生育保险首先要符合条件:
    一、享受条件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发放标准
    (一)女职工
    1、生育津贴 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2、生育医疗费
    (1) 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 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 16 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数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
    4、一次性补贴 在
    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二)男职工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 = 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10(天)。
  • 您好,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一)生育津贴;
    (二)生育医疗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上述费用均由社保基金支付。值得注意的是:在该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但由于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是: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产假天数得出的,该津贴的数额可能低于女职工的本人工资数额。因此,若生育津贴的数额低于女职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其宗旨在于通过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维持、恢复和增进生育妇女身体健康,并使婴儿得到精心的照顾和哺育。
    生育保险提供的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通常由现金补助和实物供给两部分组成。现金补助主要是指及时给予生育妇女的生育津贴。有些国家还包括一次性现金补助或家庭津贴。实物供给主要是指提供必要的医疗保健、医疗服务以及孕妇、婴儿需要的生活用品等。
    提供的范围、条件和标准主要根据本国的经济状况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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