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月8月份一个晚上?加班,三个人提着笔记本要去电脑公司退货,因为都关门了?,当时只有我还有事情要处理,就晚了?。他们问我?,才用了?一个月的电脑电脑公司会不会退货?我讲不可能的?,从出售日算起的电脑?,7天时间换新,之后就是维修??。他们讲,当初买的时候,销售员讲的?,里面有无线网卡?,可以随时上网??,但是她到乡下,根本就不能用?。我就给她解释能上的网卡是什么??。那个女孩讲不想要了,我曾劝不要卖,可惜,但她执意,后来请我联系电脑公司的人,但因为联系不了,最后卖给我,我当时讲不要,因为家里有两台了,但是最后还是卖给我了?因为保证了是她的?,笔记本有的都有了,但就是没有发票?,但她给担保了,要的话,隔天就给我去买的那家开?,给我留了电话,还有QQ?,但是现在隔了一个月了,要我退,不然就报警,请问,我有构成销赃罪不?她现在讲笔记本是他弟弟偷他爸爸的?,我应该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19-06-23 11:43: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认证的情况下,可以退回发票并出具拒收证明,如果是当月的,销方可以直接作废,如果隔月,销方应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如果已经认证就要作为记账依据入账,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给字发票通知单交销售方;
    2、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没有入账,可以把发票退回销方,销方可以作废原发票(当月)或开红字(普通)发票冲销;如果已经入账就要和销售方签订退货协议,凭协议,销方可以开红字(普通)发票。
  • 如果你事先知道你买的手机只是和你看上的手机外形一样而配置不一样,店家是不构成欺诈的,购买手机的票据如有须知载明退、换、维修可依次主张。另,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 消费者享有退货权,退货权是指消费者享有在法定的合理期限内适用商品并无条件提出退货要求,而经营者应当无条件予以退货的权利。是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延伸, 原因在于消费者没有机会检验商品,加之交易的内容没有充分公开会造成消费者意思表示不完全,为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给予一定的保护而提供的一种特别途径和方法。
  • 销赃罪在《刑法》修正案九之后正式改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根据第312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这个罪名中比较需要注意的是“明知”的界定,包括明知的内容和明知的程度,被告人在接受赃物时的主观状态如何,是否对于所受的物品是赃物有清晰的认识,这是界定是否构成本罪的关键。
    你的朋友在大街上低价买了手机,由于本案中并没有告知手机买受价格与手机原价值之间的悬殊程度,所以无法判断是否对手机属于赃物有所认识。但是,根据交易的地点、交易的价格以及其他的合理的经验推知,如果买受人在进行交易时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手机来源犯罪,则应当推定“明知”。
    至于会承担何种处罚需要经过具体的案件进行判断分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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