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姐在XX她要我给他在中国代表结婚证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公证
2019-06-23 22:13: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何办理结婚证公证相关信息:
    (一)国外结婚证书的公证、认证  
    1、委托国外律师公证人将国外注册的结婚证进行公证;  
    2、委托国外律师将公证过的结婚证在该国外交部进行公证;  
    3、委托国外律师将经过该国外交部门公证的结婚证在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国外律师将认定过的法律文书寄会国内使用。  
    (二)香港地区结婚证书的认证  
    1、委托香港的中国司法部指定的公证律师做公证(包括查核和公证);  
    2、委托香港律师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  
    3、将该份文件寄回内地使用。  
    (三)澳门地区结婚证书的认证  委托澳门的中国司法部制定的公证律师做公证。需要说明的是,公证书是否需要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目前尚无明确要求。  
    (四)台湾地区结婚证书的公证认证  
    1、委托台湾律师到台湾公证机关公证;  
    2、台湾公证机关将公证文书副本寄交内地公证员协会和内地当事人;  
    3、内地一方将公证文书拿到上海公证员协会作核证。核证后即可使用。

  • 三、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四、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 婚前,是约定协议公证的简称,指公证机关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的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婚前财产公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未婚夫妻在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另一种是夫妻双方在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婚者还须提交书。
    (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
    (3)有关的财产证明;
    (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婚前夫妻财产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公证处管辖办理公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