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仲裁胜了,私人老板为什么不怕劳动仲裁

仲裁
2019-06-24 09:27:2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劳动仲裁、工伤劳动仲裁的基本程序如下: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
    6、调解不成,裁决。
  • 首先写一份劳动仲裁申请书,交到劳动仲裁委员会,同时附上因工负伤的相关证据。无论是法院诉讼还是申请劳动仲裁,都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申请劳动仲裁,首先要证明是该企业职工,最好的证据是劳动合同和工作证。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和工作证就要保存好过去在该企业领工资的工资袋或者工资条。如果没有工资袋或者工资条,要找出你的同事或者介绍人,或者你的服务对象,他们也可以证明你是该单位职工。
    只要能证明与单位事实上形成了劳动关系,合法权益就可以得到保障。劳动监察大队经过调查,有权责令企业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如果要证明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或者在完成企业交办的任务过程中受的伤,受伤后应及时向单位汇报,还要记住受伤时有哪些见证人在场,记住他们的姓名、住址和联系方法。
    如你请求赔偿,就要保存好相应的发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医药费、住院费、看病的交通费等票据。要求赔偿护理费,还需要保存医生开具的需要护理的证明和诊断证明,如果劳动者认为会造成终生残疾的,要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残疾等级鉴定,领取工伤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