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三岁的孩子在文化广场别人经营的儿童车玩耍时开车把走到场内的59岁大妈撞伤了,最后诊断右脚踝2处骨折。处理这事的警察告诉我这家儿童娱乐场没有营业执照,文化广场也是不能设游乐场的。我家已经垫付了伤者全部医药费。现在伤者问我们要赔偿。请问娱乐场老板需要承担责任吗?娱乐场老板是主要责任还是次要责任。当时是3岁小孩开的车,但是我妈坐在车上。

2019-06-24 10:38: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责任人认定:主管医师或首诊医师为主要责任人。下级医师及时请示上级医师,上级医师技术失误、不负责任、脱岗、不作为甚或推卸责任等产生的纠纷上级医师为主要负责人;手术台上主刀医师为主要责任人;因见习医生、实习生、进修生发生的纠纷,带教老师为为主要责任人;医疗纠纷、事故主要原因属于护理方面的,追究护士、护士长的相应责任;责任人界限不清的视为共同责任。
  • 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缺陷产品造成财产损害不包括对缺陷产品本身的损害。缺陷产品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权人应当赔偿损失。
    其他重大损失是指实际的经济损失,如财产损害的施救费用,以及可得利益的损失,如被损害财产的利润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该条规定给出了销售者承担产品质量的修理、更换、退货和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的前提条件是:“售出的产品”。也就是说,只有在销售者将产品销出之时,产品的质量责任才能产生,产品未售出,不可能产生质量责任。
      产品售出,是指消费者接受销售者交付的产品,消费者向销售者支付产品价款的物权转移的行为,通过这种行为,消费者从销售者手中取得了产品的所有权,只有在物权发生这种转移时,销售者才产生了向消费者承担质量责任的责任。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1、停止侵害。停止侵害主要用于对知识产权(商标专用权等)和人身权(姓名权、肖像权等)的侵害。
    2、排除妨碍。排除妨碍主要用于对财产所有权、经营权、承包权、使用权、相邻权的保护。
    3、消除危险。消除危险主要用于自己的财产和人身可能由于其他人的经营活动或财产管理不善而带来的危险。
    4、返还财产。返还财产广泛适用于财产被他人非法占有的情况。
    5、恢复原状。恢复原状主要是用于侵占他人财产时的一种责任形式。
    6、修理、重作、更换。修理、重作、更换主要是用于债务人履行合同时音乐会标的物的质量不合格时采取的民事责任形式。
    7、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在民法中最普遍使用的一种。无论是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都可以赔偿损失。
    8、支付违约金。这种责任形式只适用于违约责任。
    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主要适用于对名誉权、其他人身权利的侵犯和对知识产权的侵犯。
    10、赔礼道歉。赔礼道歉适用于对人身权和知识产权的各种侵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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