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摸不清他对我感情出了问题还是怎么的。总之,他总是替别人说话,别人明明了在欺负我,骂我,他从不替我说一句公道话,而且。还返回来跟我吵。所说的这个别人就是她的亲姐姐。因为生意上面分钱的事情,他姐少给我们分了那么多钱。我不同意,我说要去问他姐要。他说我没资格需要。他意思什么都是他们做的,我没出力的一样。因为这事,动不动就吵架。我们每次吵架不是因为他妈就是因为他姐。这种生活我真的是过够了。不能说因为血缘的关系,什么都得不让着他们。他妈他姐的不对也不能我也不能说。他什么都不为我着想。说白了他给我不一心吧,这种日子我是过不下去了,我选择离婚。但我有两个孩子,一个儿子一个女儿,A,这两个孩子是用我的命换回来的。所以我一个都不想给他留。

离婚
2019-06-24 11:32: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如果你能举证你们的夫妻感情还没有破灭,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的。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
  • 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孩子一般会由女方抚养,如果女方不能尽抚养义务可由男方抚养。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监护权的裁判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财产及主张孩子的抚养权.
    可以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并争取孩子抚养权。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监护权的裁判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一般2周岁以下的,归母亲抚养。
  • 孩子的抚养权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