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惹了2件事,第一件2017年7月31号被定的聚众斗殴,第二件2017年12月27涉嫌故意伤害,现在两件事一起都取保了,还会被检察院收监吗

刑事辩护
2019-06-24 13:59: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聚众斗殴致人伤害,除应负相应的法律处罚外,还应当赔偿受害人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
    侵权责任法》:第三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条 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1、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但有具体限定,即: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
    首要分子,即组织策划领导者,在实际斗殴当中,即使其不动手,也是首要分子。其他各级参加者,指积极参与打斗者,包括那些执行积极联络召集任务并不动手的人。本罪本质上属于共同犯罪,但考虑到实际情况,只惩罚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其他人员予以治安处罚。
    2、本罪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共场所的安全秩序和人的身体健康权利。对象是不确定的多人。
    3、本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至于动机有很多,大多都是争勇斗狠。动机可以做为量刑情节。
    4、本罪客观方面,即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所述行为内容。
  • 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之一,办案机关决定采取监视居住必须符合相应的条件,比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几种条件,具体可参照《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如果故意伤害后不属于上述规定的情形,则不符合监视居住的条件,不能适用监视居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