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工伤认定书,医院费是自己垫付的,但医院说门诊没报销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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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
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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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若未在1个月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责。
2、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4、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予以受理,并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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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过行政复议期后)。
(二) 发票原件(本人签字)。
(三) 费用明细,住院病历,门诊病历要求原件、复印件。
(四) 工伤待遇审批表。
(五) 工伤职工如果放弃伤残等级鉴定,需本人书写放弃伤残等级鉴定声明,单位盖章。
(六) 工伤职工如需要评残,需到医保处填写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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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工伤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工伤认定时间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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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