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同居期间一方出资买房,解除同居的时候财产怎么分

2019-06-25 02:21: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分家产要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割家庭共有财产。

    一份好的《分家析产协议书》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 根据《婚姻法》和《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同居析产的处理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个人财产,即在同居期间明确归个人所有的财产一般归该所有人。
    2、共同财产,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的分割,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可以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可以分割的财产,按各自享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不宜分割的财产,根据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归一方所有,分得该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
    (2)对当年无收益的养殖业、种殖业,从有利于发展生产和经营管理考虑,合理分割或折价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3)对双方共同投资的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或店铺等,由双方就该合伙投资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或视经营情况折款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第一,如果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第二,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由法院依法分割;第三,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要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照顾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利益;第四,双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一般按双方的共同债权、债务处理;第五,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重病未治愈的,法院可判决其多分财产或由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
  • 同居关系不同于婚姻关系,因此同居期间购买的房屋,依照出资来划分,不能认定为共同财产。婚姻中所得财产除法律规定及夫妻双方明确约定财产分别所有外,婚后所得财产一般为共同共有,而同居关系期间所得财产则不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之规定,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的分割原则是:在同居关系期间各自所得的收入归各自所有,共同所得的收入和共同购置的财产归双方共有。
    所以,是否共同出资购置,共同付出是认定财产权属的关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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