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有房产纠纷咨询您一下。18年在中介我委托出售房产一套 ,合同约定办理网签日截止到19年1月31日,但是到1.31日前,买家一直拖到合同到期日也没过户,开始说钱在基金要1月中旬到期才能取,我们等到中旬后一直到1.23日才约上他,结果因为我方错误,房子交完尾款但在房管局没做解押手续,所以这次过户未办成,当天跟买家商谈,约1.28-1.31日四天选一天过户,买家却说公司派他要出差去外省,春节可能都回不来,我说如果到1.31合同约定办理过户最后期限你还没和我们办理手续,我们就卖给别人了,卖家只说回去问领导,从此毫无消息,中介也联系不上他,直到1.31日下午四点多中介打电话买家突然说回来了在房管局,我们在外地去那边要一个半小时到,那个时间去了房管局也下班了,他什么也没说就走了,中介再联系也不接电话,所以从2.1日起我就再次委托中介开始寻找新的买家,2.14日找到新的买家出售签约,2.15日突然接到前一个买家提交法院的起诉书,起诉我们没和他过户,要求赔偿违约金,我想咨询这到底谁的责任?

2019-06-25 05:27: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网签,网上签约的简称,在电子商务领域又可以称为电子缔约、合同网签。目前国际和国内采用线上签署电子文件的方式有多种,但大多数不具备法律效力。按照我国《电子签名法》的规定,唯一具备法律效力的网签是指签约双方采用电子签名技术(各自使用第三方电子认证机构颁发的买卖盾数字证书)在线签署电子合同及其他缔约协议文本。
    此类网签后的电子文件可以进行保存、提取、司法验真、税务稽查等。我国现有能提供网签服务的第三方电子缔约平台有国家批准的CA买卖网等。网签可以大大提高电子商务的安全高效性。
  • 一般情况下,网签具有一定法律效力,但最好在网签之后再签订纸质合同,确保合同有效。但也有特殊情况,比如网签之后,双方都积极履行完合同义务,这个网签就具有终极效力了。  按照我国《电子签名法》的规定,唯一具备法律效力的网签是指签约双方采用电子签名技术(各自使用第三方电子认证机构颁发的买卖盾数字证书)在线签署电子合同及其他缔约协议文本。
    我国现有能提供网签服务的第三方电子缔约平台只有国家批准的CA买卖网。

  • 1、 委托中介是不要采取全权委托、独家代理的方式。对中介的授权进行限制。如代理出售房屋的底价,中介代理权有效期,签订合同或收款有产权人亲自确认方有效,不能按约定时间、价格出售房屋的责任,不通过中介出售房屋的情况下如何处理等约定明确。
    2、 房屋权属证书有产权人持有。交给中介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标明约束性语言。
    3、 坚持交易时是三方共同确认。
    4、 签署合同、文件不能留白。
    5、 需要中介持有房款的,明确支付房款期限及延期付款责任。
    6、 交易价格、中介费、契税承担等约定明确。
  • 1,只要买卖双方签过字,合同就生效了,如果你们不卖房就构成违约了 2,既然合同已经生效,只要合同里约定了订金,并且对方已经缴纳(即使是由中介代为保管),则订金作为违约一方必须承担的责任,受法律承认和支持 3,“订金罚则”,是指如果买方违约不愿购买,卖方可以没收订金,不予退还;如果卖方违约不远出售,则应当向买方退还订金,并赔偿与订金数额相等的违约金给买方。 综上,如果现在你决定不卖此房,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数额=合同中约定的订金数额(即使是中介公司代收订金,你们没有实际拿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