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年前我与其他两个人合伙做木材厂,我投了20来万没有签合同都是口头协议,一直到现在我都没拿到一份钱,去找他们要钱,他们就找理由推,帐也拖着没算过。请问这钱还能要回来吗?

2019-06-25 08:43: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借款首先要求有款项的交付,如何款项没有交付,不存在偿还的问题。所以一般借款合同签署后,一般都要求有款项的收条,没有收条法院一般不认可借款行为实际发生。故欠条如何书写非常重要,如很多的欠条都写为“借支”多少元,一个支字表明了收到的意思。
    所以欠条中没有收到款项的记载,对方不能提供已经提供借款的证据,对方很那胜诉,而且这属于对方的举证责任范围。
  • 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约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
  • 协议的主要内容是主体明确、标的清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要对等,遇到利益分配的时候描述要准确、规范和可操作,对双方的违约可能要有约定。
    1、合伙协议的重点是双方的出资情况、比例及约定出资到位的时间;
    2、在执行协议中的分工约定;
    3、在账目中的检查认可的方式;
    4、利益分配的条件和方法;
    5、出资额的变化和变更(转让)的约定处理;
    6、违约责任的处理。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依法保护发承包双方权益的法律文件。是发承包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建筑法明确规定不具备资质的承包方不能承包工程,所以双方的合同也是无效合同。
    只有持有依法获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包业务并依法签订工程合同的,才是合法有效的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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