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复议,请求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并对争议事项做出复议决定。复议机关只撤销没做变更决定。我提起行政诉讼,不要求撤销复议决定,只要求法院判定复议机关做出变更的复议决定,可以吗?不请求撤销,法院可以撤销吗?

2019-06-25 09:20: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行政复议法对几种情况作出特别规定: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 按相关法律规定,只要属于规定的情形,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和其他有关规定,提起行政诉讼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无直接利害关系的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2)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只能是做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而不是企业、团体或者别的法人,更不是个人。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即原告的诉讼请求,应当具体指出行政机关处理决定存在的问题。比如案件事实认定错误、证据不足、违反法律规定、程序不合法、处罚不当等等。当然,这些问题。  是否存在,只有在人民法院审理之后才能确定。原告指出这些问题之后,必须明确提出撤销或者变更原裁决的诉讼请求,还应当提出事实和法律依据,来证明自己主张的正确。  
    (4)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  
    (5)有些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规定可以直接起诉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之前,应先申请行政复议。  
    (6)要在法定的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
  •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式。
    行政复议不是一项具体的行政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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