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动产被法院查封,期限已过,法院没有续查封的,也没有下达解查封执行通知书的,是否也可以认定为自动解除查封?

2019-06-25 10:43: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法院查封的房子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 企业被法院查封后,未履行完的合同仍然应该继续履行。  法院查封企业资产,属于依法办事,只要是属于该企业所有的资产,法院都可以予以查封、扣押、冻结。  而该企业对外签订的有效合同,属于合同双方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因被法院查封而免除其应承担的合同义务。
      所以,企业被法院查封后,未履行完的合同仍然应该继续履行,如果不履行的,仍要依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对方的损失。
  • 执行通知书是人民法院受理咨执行申请,即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在执行程序中对被执行人妨碍执行的惩处举措。执行通知书先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 法院查封房产的手续:  
    1、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  
    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分下列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  
    (1)被查封的标的物已核发房地产证的,应提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册表;  
    (2)被查封的标的物是预售商品房的,应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该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情况表或该楼盘的明细表;  
    (3)被查封的标的物是土地的,应先到国土房产局档案室查清该土地权属情况,并提交查册的书面结果。  
    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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