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房东订的五年合同,现在第三年,因为房屋拆迁要搬走。店面装修了二十多万,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能得到赔偿吗?是向拆迁办索偿还是向房东?如果可以,大概能赔到多少?

拆迁补偿
2019-06-25 16:24: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国务院《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时,如果拆迁人被拆迁人对拆迁房屋的价值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要对房屋进行评估。评估是针对房屋的总的状况评估,其中当然包括装修,而不是仅仅就装修进行评估。
    评估是由具有房屋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的。其标准一般是按照市场价格。
  •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的装修费用处理问题:
    1、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的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2、如果合同对房屋出租后的用途有明确约定,装修是一种必需,且装修时出租方既不阻拦,也未在合同期内提出异议,应视为对承租方装修行为的同意或默许。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6条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添附,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的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
    4、承租的店面房经过装修,装修物的所有权归承租方,而房屋的所有权仍归出租方,两者可以辨别,但已连为一体,不可分割。若强行将装修物拆除,则会造成财产上的损失。可见装修物的性质系民法理论中的附合,系添附行为的一种,即将不同所有人的物紧密结合起来,成为一个新物。
    其特点在于所有人的物虽可区分,但难以分离。
  • 以下就是房屋拆迁装修出资了如何赔偿的相关回答。《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305号令)第24条的立法释义明确了:
    1、条例的立法原意在评估时是不考虑装修的;
    2、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3、如果要对装修进行补偿,应当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在签订协议时协商确定。从上述解释可以看到:
    1、房屋拆迁评估中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是不含装修价格的;
    2、拆迁目的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时所选取的修正因素是不应包括装修因素的。各地在制定评估细则时,在确定房屋成新时以及进行市场法选取成交案例进行修正计算时均应将装修因素对成交价格的影响剔除。当然,我们应该认识到,国务院拆迁管理条例中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不包含装修因素,并不是指房屋建筑中的装饰部分工程。作为交付使用的建筑物必须达到装饰的验收标准方可交付。房屋最基本的粉刷、油漆、涂料等均应含在市场评估价中,只有住宅的二次装修、商业用房的装修改造等需要单独评估。
  • 房屋装修签订合同之前要注意如下内容:  
    1.拒绝以不赚钱,打折优惠为名招揽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2.家庭装修应有造价预算的程序:材料费、施工费、管理费、利润等都应该明确,而没有信誉、质量和服务保证的装修公司或施工队往往采取“低开高走”报价的做法承揽业务。  
    3.警惕所选择装饰企业或个人偷漏工程项目。他们往往利用客户不懂装修,因此在施工项目单上有意漏项,到施工期间再增项增加报价。  
    4.拒绝材料以次充好。报价单上的材料与实际使用的不符,特别是基层采用伪劣材料以降低成本。或有意加大材料损耗,并借损耗之名加大工程量。  
    5.小心施工队减少施工程序、偷工减料以减少成本。如本该刷六道油漆的只刷两道,水泥以次充好,木质基层不作牢固与防潮处理,全部变成钉子连接,乳胶漆加水等。  
    6.用流行的套餐报价法蒙骗客户,看似科学,实际项目含糊。  
    7.装修前竭力吹嘘,承揽业务,装修竣工后,出现质量问题便逃之夭夭,质量和维修成了大问题。  
    8.不能因贪图小便宜而放弃原则,认真选择有信誉有实力的装修公司或者个人,尊重其劳动所得的合理利润。  
    9.要在合同签订前弄清自己所需要的材料、施工程序以及服务项目,检查报价单所列项目的名称、材料、数量、做法、单价、总价,并要求设计人员提供“材料合格证书”报表。  
    10.注明增减项目等有关事宜,在施工图上注明详细的施工做法和材料品名,作为合同附件。  
    11.一定注明非业主意愿增加项目所需款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0%。  
    12.与施工企业签订合同前,一定谈及自己聘请装饰监理的想法,如果施工方竭力抵触,业主就要格外当心。  
    13.不要依赖样板间,要以国家标准验收工程质量。最好选择企业前先看看“劣质工程展览”。  
    14.签订合同的当时一定要注明负责工程的工长姓名、籍贯,避免企业临时雇佣施工队。  
    15.前期付款的比例一定要尽量压缩,最好执行3331制,以使自己掌握主动。  
    16.向企业索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明复印件,到建设主管部门或监理公司核查企业的合法性。  
    17.交纳设计押金时一定注明,“如果业主对设计方案不满意,应足额退还设计押金”。  
    18.最好采用几个设计方案由业主组合一套完整设计方案,有3~5个施工单位报价,业主自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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