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2014年无证驾驶,驾驶套牌车两,被交警罚款扣车,到现在没有处理,我报驾校要必须处理了,才能报。请问我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

2019-06-25 19:42: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发生事故交警扣车的依据是《道交法》的第七十二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交通警察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如果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交警会在现场调查结束后3天内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技术鉴定,这个约定完成的时候不能超过20天。
    超过20天,必须要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而且最长不能超过60天。

      鉴定结论出来以后,交警会在2天内将这个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后有3天的时间来决定是否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如果需要重新鉴定,交警会安排重新鉴定,可是重新鉴定只有一次机会。

      如果不提出重新鉴定,这个结论就生效确定了,确定的5天以后,交警蜀黍就会通知当事人来领取车辆。
  • 哪些情况交警可以扣车?   9种情况下可以依法扣留车辆: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2、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5、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6、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7、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8、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9、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扣留车辆后24小时内交予交管部门,不得扣留车辆所载货物。   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车辆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扣留车辆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的,不得扣留车辆所载货物。对车辆所载货物应当通知当事人自行处理,当事人无法自行处理或者不自行处理的,应当登记并妥善保管,对容易腐烂、损毁、灭失或者其他不具备保管条件的物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在拍照或者录像后变卖或者拍卖,变卖、拍卖所得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提供补办相关证明后,应及时退还车主。   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
  • 罚款是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无证驾驶导致交通事故,可以按无证驾驶处罚,200-2000元罚款,并处15天以下拘留;如果是致一人以上重伤(正常驾驶要一人以上死亡)的重大事故并负主要以上责任的,构成犯罪;同时,无证驾驶造成人员受伤、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