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是房屋租界有营业执照,她办公的电话被人恶意用电话骚扰,对方用软件,更改我母亲手机上显示的电话,当我们回过去的时候就是忙音,被骚扰了30多个电话,不知道这能不能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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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他人电话骚扰毁谤名誉,是可以报警的。因为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也要看性质,比如恐吓等其次,可以直接拉黑拦截就可。
可以下载相关手机管家安全软件去设置黑名单、开启智能拦截或者陌生人、关键字拦截等模式,将垃圾短信全面拦截,确保自身远离各种莫名的垃圾短信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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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报警处理,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关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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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