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想提前一个月终止服务合同,我是公司的形式承包服务,但是身体原因想下个月终止合同,这样算违约吗?要赔偿吗?

2019-06-26 09:47:3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从该条款规定可以看出,要适用减少或增加违约金的主张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必须有约定的违约金条款;
    2、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什么是过高或过低,在下文中讨论。
    3、要有合同一方当事人请求;不请求则一般不处理,但也有法官依职权裁判的实例。

  • 1、按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你首先必须知道“劳务派遣协议”的相关内容,按规定协议中有岗位、工资、期限、违约责任等约定。
    2、用工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约行为,由此造成的后果,即违约退回到派遣单位,甚至造成劳动合同终止,应该赔偿的所有费用应当按“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的违约方承担。
    3、“劳务派遣协议”违约及责任追究,你不用管,你只须关注你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中也应该约定了劳动合同期限,你可以就用工单位违法辞退为由,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支付有关补偿费用。
    4、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