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跟老公好几年都没有感情了,在2012年已经申诉过离婚了,他没有同意。回来别人劝我为了孩子算了。可是我们彼此都伤害了对方,也回不到以前了。主要是两个人的性格不合,只要一在一起动不动就吵架。家里有三个人孩子,他也没怎么管,家里所有的事基本上就是我一个人管。我而且我的身体也不好,真的过不下去了。我们一直没有结婚证,前几天他说工地需要钱,我想我只要帮他了,他能挣钱以后孩子也会好,所以才办了结婚证。但我只是想帮他,对他也没有感情了,还是想离婚怎么办?

离婚
2019-06-26 12:47: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一方构成重婚的,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重婚是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有证据证明配偶构成重婚向法院提出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同时,因为重婚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对方给予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 若是没有办结婚证,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无论是哪一种关系,在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财物,按赠与关系处理。
    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对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酌情返还。
  • 夫妻双方要协议离婚的,必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