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还没毕业,是学校安排的实习,实习期为期一个月,但在12月14日又单方面的和英语培训机构签了培训合同,实习期说是没有工资的,培训期有1000的补贴,可到今天3月2号没有给我发一毛钱,因为实习期是1月4号结束的,所以按1月4号为培训期起始日,上周周末的星期六我开始代课,校长觉得我带的不好,直接把我星期天的两个班给了别人了,也没人提前通知我,,现在我不想干了,可是我发现培训合同上面写着带班后违约的要交2500元的培训费还有交还补贴费,以及对公司造成的损失费,我应该咋办

2019-06-26 14:39: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实习生还属于在校学生,实习阶段不可能与实习单位形成劳动关系,更不可能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不存在离职问题,属于实习生离职。但是其离职可参考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处于试用期期内的员工如需离职,仅需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单位不得强留。因此,你已经提前一个月告知单位,可以离职。单位没有资格强制留你。由于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实习生与单位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不能够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也可以尝试着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请求干预并查处,看看是否有捷径可走。如有疑问,可与本所联系。
  • 因实习生并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所得并非工资,准确的来说应该是劳务报酬,劳务报酬属个税法的应税所得项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批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根据个税法相关规定,劳务报酬在四千元以下的扣除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扣除20%后为应纳税所得额,所以只有当实习报酬在800元以上的才需要交税。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你说的情形应属专业技术培训,关键在于是否订立服务协议、约定服务期。
    如有服务协议或劳动合同中有条款明确培训费用和服务期要求的,按约定办理;如没有约定服务期的,该培训为岗前培训,不存在违约,也就无所谓支付违约金了。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培训机构同其他人可以依法签订相应的合同。正常情况下,如果存在违约的情况,则可以到法院依法进行起诉,如果经人民法院认定,合同内容合法有效,违约方就必须承担违约责任,依法支付违约金。
    约定的违约金不合法的,人民法院会作出公平裁判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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