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参加工作时原单位交了4年社保,卖断后单位给了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让我们自己交,自己又交了18年,现在50岁该领退休金,但原单位不发文,社保金不能领,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2019-06-26 16:44: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养老保险中断的可以自己去社保中心补交,也可以等找到新工作时新单位帮忙处理,直接找人事处理就行。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
    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0/25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现在的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当然从事高风险工种,失去劳动能力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并领取养老金待遇。因此当事人可以选择补,也可以不补均可,只要交足最低15年即可.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
    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交纳多少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样的。比如A地社平工资为20000元,那么养老保险交纳额为20000*20%=4000左右/年,医疗为20000*10%=2000左右/年。
  • 补缴社会劳动养老保险的条件:(四种人员可以补缴)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新参保企业及其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基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
    1、新参保企业中职工养老保险补交条件是参保前有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可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应在参保时办理一次性补缴手续,参保后不再办理。
    2、已参保企业中的新参保职工,参保前有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可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应在参保时一次性办结补缴手续,参保后不再办理。
    3、首次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主,参保前有领取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从业时间,参保时可一次性办结补缴手续,参保后不再办理。
    4、首次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前有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可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应在参保时一次性办结补缴手续,参保后不再办理。已经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含已领取一次性支付待遇的人员),不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国家、省有关规定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一律不能办理补缴手续。
  •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在网上查询一般要到次月才能查到上个月的缴纳情况。参保的用人单位与个人查询社会保险个人信息记录可通过以下四种途径:
    (1)到参保地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进行查询;
    (2)自行操作使用安装在社保中心的自助终端进行查询;
    (3)登录参保地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查询;
    (4)通过“12333”热线服务电话查询。
  • 相关条例规定:“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实际上,不是缴满15年就能退休,退休年龄才是最重要的一环。也就是说能不能退休,不会看缴够养老保险15年,而是看是否达到退休年龄。   退休了就能领取养老金吗   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有资格向参保地社保经办部门申请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参保人累计最低的缴费年限满15年。   一般要交满15年,到退休的时候才能终生享受养老金,想拿养老金的人请务必在自己退休前15年就开始交。   养老保险缴满15年就不用再缴?   不是。   只要你还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那就得还是得按规定继续缴交。   “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是办理退休并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必要条件之一(缴费不满15年的将一次性结算)。   退休金水平的高低与缴费年限和缴费数额直接挂钩,即缴费时间越长、缴费金额越多,养老金水平也越高,差别主要在于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中断缴费的时间不计作缴费年限。   单位必须给员工缴五险一金吗   是的。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交纳: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五种保险,这五种是强制性交的。   而且单位不依法给员工缴社保,企业受到处罚,并且影响到企业的一些年审。   单位不给员工交社保怎么维权   收集能够证明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据(如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工卡、打卡记录、同事的证言等)到当地劳动局行政部门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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