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大约在半年前我的一个朋友诬告我偷他东西,他叫110来带我回去警察局协助调查的,但是在无任何证据证明我偷东西的情况下,就被警察局关了我24小时,我想想都觉得委屈,我想问我可以起诉诬告者吗?

刑事辩护
2019-06-26 19:54:3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您好!立案调查的案件一般应当在三个月以内结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办案期限三个月。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须经检察长批准并向上一级检察机关监察部门说明理由。您可以咨询检察院该案有没有立案,如果没有立案的话,您可以询问检察院批捕还是不批捕;如果不批捕的话,你可以要求检察院放人。
    谢谢阅读!
  • 偷东西被刑事拘留一般要拘留14天,最长不超过37天。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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