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去世前写了份遗嘱,我们子女四人各持一份,父亲去世后,我们四人在遗嘱上都签字押手印并由舅父在此遗嘱签字,其中父亲写到他去世后家里所有财产及房屋归老伴继承,待老伴去世后由四子女共同继承,请问这份遗嘱有法律效力吗?母亲现在健在,房屋产权能办在母亲一人名下吗?

2018-08-14 19:39: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人所立遗嘱有效,必须同时具备遗嘱的实质要件和相对应的形式要件:

      
    一、遗嘱的实质要件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二、遗嘱的形式要件
      《继承法》中认可的有效的遗嘱形式只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紧急情况下)五种形式,并要求附随立遗嘱人或见证人亲笔签字。
  •  关于离婚时房屋产权的问题,我国《物权法》及《房屋登记办法》规定,房屋登记原则是自愿原则,虽然没有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但法律上还是认可你对该房子拥有完全的各项权益。不过,为保护房子所拥有的各项权益,建议还是进行房产登记,办理取得房屋登记簿,可以公示对抗第三人,预防他人在未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子转卖给第三人。
  • 办理继承过户,继承人首先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办理公证的时候,需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和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比后者需多提供一份已公证过的遗嘱。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最低收取200 元。
      办理继承权的公证后,可以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的格式)、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以前购房的契税完税证和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到房地产中心办理房地产继承的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