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年近60)与邻居(一个30岁的无业青年)因小矛盾打仗了,起因是青年向老人借东西,老人不借,青年辱骂老人,后来发生争执,扭打在一起,结果青年在厮打中被棍子打伤额头,去医院花了1000元多点,老人和青年分别被拘留10天和5天,一个月后青年将老人告上法庭,法院联系到老人,说让老人赔偿1500元给青年,老人不同意。法院工作人员说一个月后开庭,但是法院联系不到青年了。像这种情况,一个月后,原告还是联系不上的话,会开庭审理此案吗?庭审结果会让老人赔付超过1500元费用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