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老婆恋爱十年,今年结婚了,我把房子赠送给她,但还没去变更房产登记,由于爸妈反对,我撤销了赠与,我老婆起诉到法院要求继续履行,法院会支持吗?

2018-08-14 20:23: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此,没有签赠与合同,赠与人又未将赠与财物送给受赠人的,赠与人可以反悔,但若给受赠人造成损失的,受赠人可以通过协商或法院起诉等方式向赠与人追偿。但对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如赈灾捐款,扶贫捐款等,即使双方未签任何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未将赠与财物交给受赠人,赠与人也不可以反悔,否则受赠人都可以委托赠与合同律师到法院起诉,要求赠与人履行赠与承诺。
  •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合同法》的规定,可以将赠与合同的撤销区分为任意撤销与法定撤销两种。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得基于自己的意思而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时间是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一般为标的物交付之前,如果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则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前。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之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赠与人不负给付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