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头部摔伤导致,继发性癫痫,鉴定为九级,伤残。按照九级的赔偿,一次性赔偿了清,这样下来也没多少,但我这个后期的治疗费用还很多,用人单位说,只要鉴定了等级,他们只按照等级来赔,不管后期的费用。请问是这样吗?

2019-06-27 09:27: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如果是其他伤害:
      九级残疾赔偿金=所在地2013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2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交通事故一次性赔偿有保险公司的情况下是保险公司承担,如果事故责任人没有保险则由车主承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三条规定,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在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对于给受害人已经造成的损失,加害人或负有赔偿义务的人应当一次性支付赔偿金。
  • 医疗事故纠纷治疗费用标准如下: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
    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