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人合伙,总出资120万,我出资80万,对方出资40万,初步协定他占30%的技术股,对方占55,我占45,请问这样合理吗?如果不合理,按120万初期总投资,我出资80万,对方出资40万,对方技术股占约定占30%,应该怎么分配?同时公司的运作方面,他主管技术和技术指导,公司的市场推广,品牌运作管理,和业务接单基本都是我在操作,这方面我应该享有哪些收益和分红?

2019-06-27 09:37: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合伙人出资比例决定股金盈利的分红,合伙人只要参加公司管理业务营运的都要有工资的,不管有无盈利都要发放,按照工作职务分工不同来发,具体数额可以协商。其所发放工资应当计入公司营运成本。
    这样有利于合伙人日常生活费用保证,同时在公司可以体现按劳取酬的工作制度。
  • 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以及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本企业的名义,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企业或购买其他企业(以下简称被投资公司)投资者股权的行为。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其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自身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投资后,接受被投资公司以利润转增的资本,其增加额不包括在内。
  • 我国现行《公司法》和相关企业立法均允许出资人以专有技术作价出资。专有技术又称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是商业秘密的组成部分。
  • 公司法》第27条第1款规定:“股东可以用
    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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