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电动车上路被交警缴车.,今年17年B2驾照年审才得知被扣12分和吊销B2驾照.,罚款1000元.,无单无据.,2015年电动车上路有这样的强制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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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年审未通过发生交通事故自己全额赔偿,保险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根据《车险免赔条款》
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未依法取得驾驶证、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驾驶人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
(三)学习驾驶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的;
(四)实习期内驾驶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或驾驶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五)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
(六)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允许而驾车的;
(七)利用保险车辆从事犯罪活动;
(八)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九)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保险车辆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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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驾驶证吊销和注销的区别说明如下:
一、吊销驾驶证是一种行政处罚。注销驾驶证是属于证件管理措施。两者产生效果是一致的,但是使用范围不同。
二、吊销驾驶证适用范围是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后,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三、注销驾驶证是指驾驶证持有者,有存在不适合相应准驾资格情形,注销其驾驶资格。
吊销范围:
1、将机动车将无证人员驾驶;
2、连续两次饮酒驾驶,醉酒驾驶;
3、驾驶改装,拼装,报废车辆;
4、
交通肇事逃逸。
5、构成交通
交通肇事罪。 注销范围:
1、死亡的;
2、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3、提出注销申请的;
4、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5、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6、年龄在6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在两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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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年审是各类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等驾驶证人或校车工作人员的驾驶证一年审核一次,未通过年审不得从事上类机动车驾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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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驾照核发地或驾照被扣地的交通管理部门进行重新学习,考试合格后将会发还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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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