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已离婚 孩子已经7岁了 是个女儿孩子的扶养权是他爸爸 当时离婚的口头协议说 不管谁带小孩 都随时可以探望 那时我天真的以为离婚了我会一直带小孩 疼爱孩子只要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就行了 就没想过跟他争扶养权 孩子也一直带 有时孩子想她爸爸回他爸爸家 每次打电话和看孩子他都不给我去看 每次都因为我想孩子想打电话听听她的声音或去看她 都跟他爸爸吵得不可开交 原因是 他说孩子回去了我就不能打电话或者去他家看孩子 好 我也不打电话也没有去他家看孩子 我去学校看他也不给我看 更不用说让我们相聚了 我该怎么办的口头协议说 不管谁带小孩 都随时可以探望 那时我天真的以为离婚了我会一直带小孩 疼爱孩子只要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就行了 就没想过跟他争扶养权 孩子也一直带 有时孩子想她爸爸回他爸爸家 每次打电话和看孩子他都不给我去看 每次都因为我想孩子想打电话听听她的声音或去看她 都跟他爸爸吵得不可开交 原因是 他说孩子回去了我就不能打电话或者去他家看孩子 好 我也不打电话也没有去他家看孩子 我去学校看他也不给我看 更不用说让我们相聚了 我该怎么办?你好 我已离婚 孩子已经7岁了 是个女儿孩子的扶养权是他爸爸 当时离婚的口头协议说 不管谁带小孩 都随时可以探望 那时我天真的以为离婚了我会一直带小孩 疼爱孩子只要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就行了 就没想过跟他争扶养权 孩子也一直带 有时孩子想她爸爸回他爸爸家 每次打电话和看孩子他都不给我去看 每次都因为我想孩子想打电话听听她的声音或去看她 都跟他爸爸吵得不可开交 原因是 他说孩子回去了我就不能打电话或者去他家看孩子 好 我也不打电话也没有去他家看孩子 我去学校看他也不给我看 更不用说让我们相聚了 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6-27 13:17: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哺乳期后的子女的抚养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 根据“协议优先”的原则,探望权的行使首先由当事人协议。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探望的时间、地点、方式等问题。协议可在法庭外进行,也可在人民法院调解过程中进行,协议的内容应记载在离婚调解书上。
    之所以由当事人协议,是因为当事人双方对自己和子女生活实际状况有更加深刻的了解,使达成的协议不致脱离实际情况,同时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协议也容易执行。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如下分析1,首先,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2,探望权受侵犯可诉至法院维权。《婚姻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解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利是平等的,子女随父方或母方共同生活只是父母对子女抚养形式的变化,并不影响父母对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让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的义务。对不履行义务的,相对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和裁定后,当事人拒不执行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3,但是你也不能因此不履行抚养义务,抚养费你还是要给的,不然对方也有理由诉请你给付抚养费
  • 若是婚后买的房子,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探望权是婚姻法规定的权利,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有权行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