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离婚,我老公开修理厂的,他进账出账我都不知道,我问我老公我老公就说我烦,而且只要有麻将打我老公什么都可以不管,我女儿生下来我老公从来不管不问,每天我没钱买菜了问我老公拿钱卖菜跟讨债一样,我给我女儿买衣服我老公就会骂我乱花钱,我老公不给我钱都算了,结婚一年我老公让我在我娘家借了4万块钱还我老公婚前借的债,还让我办了两张信用卡给我老公用完,现在我老公还逼我办卡刷卡,我不给就骂我我实在受不了,我老公外面还有多少债我都不知道,我们还有一个10个月的宝宝女孩,请问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6-28 01:50:2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
    法院在调节或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因素,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关系较密切,那么一般判决随父方生活,相反,则随母方生活。当然这是在双方其他条件均等的情况下。
  • 保证人优先追偿权法
    指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之后,有向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在一般情况下,保证人只有在清偿了其担保的债权后,才可向债务人主张追偿权。但在特殊情况下,保证人也可以预先行使迫偿权。
    我国担保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法律之所以作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保证人仍对债权人负有保证清偿的义务。
    如果保证人不预先追偿,等破产财产被分割完毕后,就会失去追偿对象,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